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桂林市质量强市办草拟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初稿)》(以下简称《初稿》),并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政管办等主要成员单位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职能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或传真)反馈到桂林市质量强市办,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联系人:黄玉蓉 联系电话:0773-5838063(兼传真) 15977391155 邮箱:glsxsb@163.com
附件:1.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桂发〔2018〕9号)
桂林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附件1: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7.24).doc
附件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9号).PDF